中國食品級法規
4806.1~11系列標準規定了對搪瓷、陶瓷、玻璃、樹脂、塑料、紙和紙板、金屬、涂料及涂層、橡膠等材質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 歐盟食品級法規
歐盟食品接觸體系的框架法規為(EC) No 1935/2004,發展至今,涵蓋了塑料【(EU) No 10/2011】、再生纖維素薄膜【2007/42/EC】、陶瓷【84/500/EEC】、橡膠【93/11/EEC】、活性和智能材料【(EC) No 450/2009】等材質。
食品接觸材料簡稱FCM,是指產品在正常使用中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因此,食品接觸材料的質量往往能夠直接影響到食品安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可能會在食品接觸過程中影響食品的氣味、顏色,或者是釋放出一些有害物質,通過遷移到食品中而被人體攝入,影響人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