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業入河排污口論證的難點:事故風險及應急預案分析
石化水體環境事故風險主要發生在污水處理廠、陸上廠區及碼頭處。
應急預案主要體現在石化廠區域、廠級、車間級水體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將煉油廣油品貯罐區、貯運廠碼頭車間貯罐區、油品車間貯罐區、液體成品車間貯罐區、裝卸車間貯罐區、芳
烴廠貯罐區、烯經廠水汽車間老原料罐區7項列重大環境風險源。
石化項目存在一定潛在事故風險。建設單位要按有關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要求加強風險管理,并認真落實各種風險防范措施,通過相應的技術手段盡量降低鳳險發生概率。在風險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在短時間內疏散污染物危險區域內人員,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在加強風險管理,并確保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落實的條件下,項目的選址和建設從水環境風險的角度考慮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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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行業入河排污口論證的難點:水功能區水質影響分析
對于現狀水質情況。采用實測資料結合數模預測成果;對于事故排放水質情況,采用數模預測成果。
石化行業入河排污口論證的難點:納污能力核定
水體納污能力是指在水資源開發利用區內,按給定的水質目標.設計水量及水質背景條件、排污口位置及排污方式情況下,水體所能容納的最大污染物量。水域最大允許納污量的計算,是制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案的依據。
排入水體的污染物,在水體中經過物理、化學和生物作用,使濃度和毒性隨著時間的推移或隨流向下游流動的過程中自然降解,這就是水體的自凈作用。河流的污染物自凈作用是形成河流納污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計算河流的納污能力時,必須綜合考慮河流水量、水質目標,污染物降解能力等影響,并在此基礎上建立河流納污能力的計算模型。
為響應國家節能減排和致力和諧水利建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和《水功能區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石化、造紙建設項目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必須進行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論證結論將為水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和優化
入河排污口設置方案提供依據。本文主要分析石化行業入河排污口論證報告重點和難點。
石化行業由于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入河排污口論證報告在必須滿足《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基本要求及論證工作程序框圖(試行)的前提下,還要有針對石化企業論證的特點與重點。
其特點與難點主要體現在如何分析:所在水功能區的納污能力核定;工程實施對水功能區水質及第三人合法權益影響分析和事故風險及應急預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