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項目
根據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監測目的和監測條件,環境質量監測項目按照 GB 3097、GB 18668、GB 18421和 GB 3838 等相關環境質量標準確定,涉及直排海污染源的監測項目,按 GB 8978等排放標準確定;監測區域的環境污染特征參數應作為主要監測的項目,同時還包括簡易水文氣象參數等,具體參見 HJ 442.3~9 的相關要求;
b)例行監測的監測項目為執行標準規定的項目;在此基礎上,可以開展其他相關項目或污染因子監測,并作為評價內容;
c)應急監測的監測項目為突發環境事件主要特征污染因子或事故造成環境污染影響的主要因子;
d)專題監測根據其監測的目的,選擇監測項目。
監測背景
近岸海域資源豐富,對海洋經濟的發展和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是關系到近岸海域環境保護事業健康發展的前提,是防止和消除近岸海域環境污染、減少損害的重要手段。
堅持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才能持續改善近岸海域環境質量,保障近岸海域生態平衡和經濟可持續發展。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機構
堅持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才能持續改善近岸海域環境質量,保障近岸海域生態平衡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健明迪檢測擁有專業的團隊和技術人員,為業主提供專業可靠的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服務。
服務優勢
專業團隊:健明迪檢測擁有基于質量、環境、安全、可持續發展全領域采樣和項目運營團隊,響應速度快,提供技術支持,有效保證項目更快、更好地執行;
資源優勢:生態環境管理部門推薦第三方檢測機構 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與調查,CMA資質全覆蓋;
標準制定:以成熟的理論架構、行業服務經驗和國際標準基礎,為國家工業環境標準制定提供幫助和支持;
一站式服務:涵蓋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海水檢測、海洋沉積物檢測、海洋生態調查、海洋生物質量檢測、海水淡化檢測、水域生態調查、淡水生態調查等服務,并致力于推進海洋環境良好發展。
規范標準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7378.3 海洋監測規范 第 3 部分: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
GB 17378.4 海洋監測規范 第 4 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5 海洋監測規范 第 5 部分:沉積物分析
GB 17378.6 海洋監測規范 第 6 部分:生物體分析
GB 17378.7 海洋監測規范 第 7 部分:近海污染生態調查和生物監測
GB 18421 海洋生物質量標準
GB 18668 海洋沉積物質量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 91.1 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HJ 168 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修訂技術導則
HJ 442.1-2020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以上僅為部分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相關標準及規范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