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指標
河流健康評價指標:
“盆”:岸線自然狀況、違規開發利用水域岸線程度、河流縱向連通指數、河岸帶寬度指數;
“水”:生態流量/水位滿足程度、流量過程變異程度(水量);水質優劣程度、水體自凈能力、底泥污染狀況(水質);
生物:魚類保有指數、大型底棲無脊椎動物生物完整性指數、水鳥狀況、水生植物群落狀況; 社會服務功能:公眾滿意度、防洪達標率、供水水量保證程度、河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岸線利用管理指數、通航保證率;
湖泊健康評價指標:
“盆”:湖泊面積萎縮比例、岸線自然狀況、違規開發利用水域岸線程度、湖泊連通指數;
“水”:最低生態水位滿足程度、入湖流量變異程度(水量);水質優劣程度、湖泊營養狀態、水體自凈能力、底泥污染狀況;
生物:魚類保有指數、浮游植物密度、大型底棲無脊椎動物生物完整性指數、水鳥狀況、大型水生植物覆蓋度; 社會服務功能:公眾滿意度、防洪達標率、供水水量保證程度、湖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岸線利用管理指數;
相關文件
河湖健康評價工作中涉及的河湖健康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等,引用了下列相關文件:
水利部《河湖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水河湖【2019】421號);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明確全國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問題認定及清理整治標準的通知(辦河湖{【2018】245號);
水利部辦公廳《“一河(湖)一策”方案編制指南(試行)》(辦建管函【2017】1071號);
水利部辦公廳《“一河(湖)一檔”建立指南(試行)》(辦建管函【2018】360號)
GB 15618-2018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GB 50201-2014防洪標準
GB 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SL 219-2013 水環境監測規范
SL 395-2007 地表水資源質量評價技術規程
SL167-2014水庫漁業資源調查規范
報告編制
(一)河湖健康評價報告內容
1. 河湖健康資料收集。
2.基本情況。
3.河湖健康評估方案。
4.河湖健康調查監測。
5.河湖健康評估結果。
6.河湖健康問題分析與保護對策。
(二)河湖健康評價專題圖
1.河湖水系圖,同時包括水資源分區、水功能區區劃、行政 區劃、重要水利工程布置等信息;
2.河湖流域地形圖、土壤類型圖、植被類型圖、土地利用圖 等;
3.河湖健康調查監測方案專題圖,包括評價河段及評價湖泊 區位置圖,常規水文、水質站位置圖,監測點位、監測斷面及樣 方分布圖等。
(三)河湖健康評價報告附表 包括評價河段、湖泊分區、監測點位、樣方信息、調查表、 生物物種名錄及其照片等附表。
河湖健康評價機構
河湖健康評價是河湖管理的重要內容,是檢驗河長制湖長制“有名”“有實”的重要手段,是各級河長、湖長決策河湖治理保護工作的重要參考。河湖健康評價工作開展需結合本地河湖自然地理、社會環境和服務功能等差異性特征。
評價標準
1.河湖健康分為五類:一類河湖(非常健康)、二類河湖(健康)、三類河湖(亞健康)、四類河湖(不健康)、五類河湖(劣態)。
2.河湖健康分類根據評估指標綜合賦分確定,采用百分制,河湖健康分類、狀態、賦分范圍、顏色和 RGB 色值說明見表 4.2.1
分類 |
狀態 |
賦分范圍 |
顏色 |
RGB色值 |
一類河湖 |
非常健康 |
90≤RHI≤100 |
藍 |
0,180,255 |
二類河湖 |
健康 |
75≤RHI<90 |
綠 |
150,200,80 |
三類河湖 |
亞健康 |
60≤RHI≤75 |
黃 |
255,165,0 |
四類河湖 |
不健康 |
40≤RHI<60 |
橙 |
255,165,0 |
五類河湖 |
劣態 |
RHI≤40 |
紅 |
255,0,0 |
工作流程
1.技術準備。開展資料、數據收集與踏勘,根據本指南確定河湖健康評價指標,自選指標還應研究制定評價標準,提出評價指標專項調查監測方案與技術細則,形成河湖健康評價工作大綱。
2.調查監測。組織開展河湖健康評價調查與專項監測。
3.報告編制。系統整理調查與監測數據,根據本指南對河湖健康評價指標進行計算賦分,評價河湖健康狀況,編制河湖健康評價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