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方法
1、試驗樣品在注水容器中承受規定的靜水壓力試驗。
2、加壓速率應控制在50 kPa/min范圍內。壓力表的量程選擇應為試驗壓力的1.5倍以上為宜。
3、當壓力升到額定試驗壓力時,保持時間可選擇30 min,1 h、2 h或8 h。
4、試驗用水通常是自來水,水溫一般與試驗樣品的溫度一致,如比試驗樣品溫度低,其溫差應不超過5℃ ,水溫最高不應超過35℃。
試驗背景
水壓試驗的目的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檢查受壓部件的耐壓強度和嚴密性;二是對于制造過程期間的水壓試驗還具有改變受壓部件應力分布和改善缺陷處應力狀況,發現缺陷的作用。 水文儀器耐水壓試驗可確定在水下所使用的水文儀器產品的水密元件結構或殼體對靜水壓力的適應能力。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水文儀器的環境試驗能力,為水文儀器提供專業的耐水壓試驗等環境試驗服務。
水文儀器耐水壓試驗機構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水文儀器的環境試驗能力,為水文儀器提供專業的耐水壓試驗等環境試驗服務。
試驗標準
GB/T 9359-2016 水文儀器基本環境試驗條件及方法
GB/T 1771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鹽霧性能的測定
GB/T 2421.1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概述和指南
GB/T 2421.2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規范編制者用信息 試驗概要
GB/T 2422-2012環境試驗 試驗方法編寫導則 術語和定義
GB 4208-20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T 4796電工電子產品環境條件分類 第1部分:環境參數及其嚴酷程度
GB/T 19677水文儀器術語及符號
GB/T 50095水文基本術語和符號標準
試驗范圍
觀測水文要素的儀器、設備或裝置,統稱為水文儀器,主要分為:水位儀器、流速儀器、降水儀器、水溫儀器、冰凌儀器、土壤水儀器、泥沙測驗儀器、水質采樣儀器、水文測驗設備及測具、計數顯示及記錄儀器、通信遙測儀器設備、數據轉換處理儀器
具體包含:如水文巡測車、水文自動測報裝置、水位傳感器、水位測針、遙測溫度計、半導體溫度計、中子測水儀、懸移質泥沙采樣器、超聲波探測儀等。